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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认证的通知

时间:2016-11-01     

教育部在2015年10月20日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水平,为每一个孩子打造适合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家庭环境,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融合的现代教育体系。
    按照《意见》的指导思想,为了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先进、实用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我国家庭教育的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和谐家庭建设,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创新研究所联合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能力项目培训。
    凡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师技能水平证书》。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终身有效,全球通用,可在主办单位官网和全国新职业技能培训网查询。该证书可作为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等人事变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项目授权新师大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石家庄北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授权区域:河北石家庄
 授权编号:CETICFERC201610109
 项目负责人:鲍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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