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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设计师岗位技能要求(征求意见稿)

形象设计师岗位技能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形象设计师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依据、等级划分、认定方法及资质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从整体风格上为顾客打造最适合个人的外在形象的专业人员。

2 术语和定义

2.1 形象设计师 Image designer

形象设计师是指运用服饰搭配、化妆造型、色彩诊断、形体矫正训练、礼仪培训等方法,从整体风格上为顾客打造最适合个人的外在形象的专业人员。

2.2 形象设计 Image design

通过提升人的内在素养、协调和美化外在形象,使其更加具有独特魅力的工作。

3 等级划分和认定方法

3.1 等级划分依据

主要依据学历、工作经验和技能水平。

3.2 等级划分

本职业分为初级形象设计师、中级形象设计师、高级形象设计师三个等级。

3.3 认定方法

3.3.1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技能考核、培训与考核相结合的认定方法。

3.3.2 申请人需提供必要的材料(本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技能考核、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技能证书。

3.3.3 申请者必须具备4.1和4.2规定的所有基本条件及资质条件,不同等级的形象设计师须具备4.3相应资质条件条款。

3.3.4 形象设计师考评机构负责审核、考核、登记注册和证书发放工作。

4 形象设计师岗位技能要求

4.1 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谦和有礼,尊重客户。

为人正直,团结友爱。

文明守信,勤奋好学。

4.2 资质条件

4.2.1 初级形象设计师

初级形象设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连续从事形象设计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中专及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连续三年形象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大专及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连续两年形象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本科及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连续一年形象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4.2.2 中级形象设计师

中级形象设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中专及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连续五年形象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大专及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连续三年形象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本科及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连续两年形象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取得初级形象设计师证书,具有连续两年初级形象设计师工作经验。

4.2.3 高级形象设计师

高级形象设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大专及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连续四年形象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本科及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连续三年形象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取得中级形象设计师证书,具有连续三年中级形象设计师工作经验。

4.3 形象设计师技能要求

4.3.1 初级形象设计师

4.3.1.1 掌握形象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4.3.1.2 掌握形象设计基础知识。

4.3.1.3 了解形象设计行业发展简史、现状及趋势。

4.3.1.4 能够实时跟踪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

4.3.1.5 掌握美学及艺术设计基础知识。

4.3.1.6 掌握皮肤与保养基础知识。

4.3.1.7 掌握化妆工具、用品基本知识。

4.3.1.8 掌握色彩的构成、属性、语言、诊断、搭配等相关知识。

4.3.1.9 掌握发型、化妆、服装与礼仪的基础知识,并能够从发型设计、服装搭配、化妆品、形象礼仪等方面进行形象设计。

4.3.2 中级形象设计师

中级形象设计师除掌握初级形象设计师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掌握:

4.3.2.1 掌握色彩心理学相关知识。

4.3.2.2 能够及时掌握流行妆面技巧。

4.3.2.3 掌握发型、化妆与服装协调关系。

4.3.2.4 能够进行形象礼仪指导。

4.3.2.5 掌握丝巾搭配与技法。

4.3.2.6 掌握服装陈列与衣橱整理的方法和技巧。

4.3.2.7 掌握各种发型特点分析与设计技巧。

4.3.2.8 形象的原型分析与确定。

4.3.2.9 掌握个性化形象设计技巧,能够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个性化设计。

4.3.3 高级形象设计师

高级形象设计师除掌握中级形象设计师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掌握:

4.3.3.1 能够进行艺术形象设计。

4.3.3.2 能够对客户进行个性化礼仪仪态培训及完美形体训练。

4.3.3.3 掌握个性特色的整体形象塑造方法。

4.3.3.4 能够形成设计师自己的创意风格。

4.3.3.5 具有形象设计师个人品牌打造的能力。

4.3.3.6 具有形象设计公司策划与管理的能力。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A.1 培训学时安排

初级总学时20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120学时、实际操作80学时。

中级总学时16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100学时、实际操作60学时。

高级总学时12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80学时、实际操作40学时。

A.2 培训教师

A.2.1 理论培训

大专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并取得高级形象设计师证书,且从事高级形象设计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可担任形象设计师理论培训教师。

A.2.2 技能操作培训

大专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取得高级形象设计师证书,且从事高级形象设计师两年以上人员,可以担任初级形象设计师技能操作培训讲师。

大专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取得高级形象设计师证书,且从事高级形象设计师工作三年以上人员,可以担任中级形象设计师技能操作培训讲师。

大专以上学历,形象设计等相关专业,取得高级形象设计师证书,且从事高级形象设计师工作五年以上人员,可以担任高级形象设计师技能操作培训讲师。

A.3 考核

A.3.1 笔试

初、中、高级形象设计师考核须分别包括标准中4中关于知识要求的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min。

A.3.2 实际操作考核

初、中、高级形象设计师考核须分别包括标准中4中关于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的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min。

A.4 形象设计师证书

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即可以申请获得初、中、高级形象设计师证书。

A.5 管理原则

A.5.1 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和管理

A.5.1.1 培训师资

    培训机构讲师需取得高级形象设计师证书三年以上,且具有连续三年以上高级形象设计师工作经验或从事五年形象设计研究、教学工作。
实行专业培训制度,按照专业课程完成规定教学课时的理论培训与实操训练。

培训教师负责专业课程的考核工作。

A.5.1.2 培训教程

相关行业组织机构制定的形象设计师培训教材。

A.5.1.3 培训场所

培训场所应为满足职业技能培训需要的标准教室。实操模拟培训场地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A.5.2 实行考核制度

建立专业题库,实行考试制度。

A.6 考评员

形象设计师技能考核实行考评员制度。考评员需经专业培训与考核。

考评员可承担初、中、高级形象设计师的理论培训和考评。

考评员需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考评工作接受行业组织的监督与管理。

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考核知识和技术,提高考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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