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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导师岗位能力测评与考核要求》国家团体标准立项公示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联盟于2018年6月20日组织专家对《艺术教导师岗位能力测评与考核要求》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标准名称:《艺术教导师岗位能力测评与考核要求》

标准编号:T/XZY 011—2018

提出单位:北京百艺升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

2018年6月21日


附件:《艺术教导师岗位能力测评与考核要求》标准立项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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