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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跳槽小心这四大坑!

时间:2017-05-31     【转载】   来自:寰宇看客

导读:工作干得不顺心、工资太低、没有发展空间,想要换个新工作?跳槽的时候小心这四大坑!

第一坑:向下家透露真实离职原因

职场人士跳槽第一坑当属向下家透露真实离职原因,这也算最常见的一个坑。

坑点:真实离职原因可能惹纠纷

如果下家单位的上司比较不开明,离职理由不合其心意,可能导致之后的各种纠纷。

这种坑主要坑这些人:从原单位跳槽,对新工作沾沾自喜者,希望无人不知,又不知轻重,恕不知人心难测,未必尽如人意。

解决方案:

最好以不可抗力理由离职,给双方以余地,如女友怀孕、家人重病、继承家业等。

第二坑:合法离职行为与保密期不协调

职场人士跳槽第二坑是劳动法规定的合法离职行为与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期冲突,这是让人最无奈的一个坑。

坑点:劳动法规定的一个月合法离职与保密协议的保密期不能一致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书面提出辞职报告后一个后离职,为正常离职;然而大部分公司可能会签署保密协议,保密期约定往往大于一个月;保密期又为提前通知期:如你的保密期为3个月,你提出离职后,公司有权要求你继续在公司任职3个月之久。

这种坑主要坑这些人:公司高管、技术人员等需要签署保密协议的职场人群。

解决方案:

如存在保密期且保密期大约6个月,则该保密期不合法,视为无效。若保密期存在且有效,则咨询当地的劳动和人事局,保密期在当地和劳动法的有冲突时,由于地域差异,可能仍以劳动法的一个月限制为准,该情况保密期视为无效。若保密期成立,而你不能履行在公司履行保密期,尽可能以合理合法理由请假;非正常离职若最后能取得正常离职的手续,则推荐,否则,不推荐。

第三坑:离职后不能从事类似工作

职场人士跳槽第三坑是公司利用竞业竞止条款威慑离职者,威慑离职者离职后不能从事原岗位类似工作,后好言相劝,诱使离职者患得患失,放弃离职。这是最麻烦的一个坑。

坑点:职场新人无应对经验容易被坑

对该条款的处理一般是以尽可能小的限制处理,而不是将影响放大,一般公司胜诉的情况出现在离职者将原公司的商业机密用于竞争对手,是原公司收到可见且能够取证的损失时,该条款成立。

这种坑主要坑这些人:毫无经验的职场新人。

解决方案:

当被公司以该条款胁迫时,首要条件考虑你到新公司任职后,是否会对原公司的业务产生直接且可取证的影响,若不会,可以无视该条款。若你认为确实有可能对原公司造成影响,那么你可以静候原公司是否支付你竞业补偿,若公司不支付补偿,则竞业条款自动终止。

第四坑:HR并不具有决定权

职场人士跳槽第四坑是:与你沟通、洽谈离职一系列事项的HR其实并不具有决定权。这是最坑的一个坑。

坑点:人事其实不具有决策权,仅与HR沟通浪费时间也低效

原公司的人事在你非正常离职后肯定不想为你重新办理正常离职手续,不是不能,是因为他们没有决策权。因此你此时和原公司人事沟通基本上无用,应向上级领导反映,如果事不可为,只能申请劳动仲裁等手段来维护权益。而新公司人事希望你尽快离职,总会去降低非正常离职的成本。

这种坑主要坑这些人:还是毫无经验的职场新人。

解决方案:不要相信甲方,坚决寻求第三方咨询,力求信息真实准确。其次,沟通中事实求实,不要耍小聪明或者想当然,沟通过程中尽量还原真实场景,询问问题是也直接了当。

读书人羞于谈钱,碰到钱的问题就回避,恰恰是因为这种个性导致离职过程中处处吃亏,无论面对上级还是劳动部门,该讨要工资就讨要。

如一般人事局办理档案转出时,会要求提供介绍信和离职证明,不要想当然的以为解除通知书就是离职证明,其实还有争取的余地。在和己方律师沟通时,自己的处境也要如实还原,对方才能最大程度的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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