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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技能要求(征求意见稿)

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技能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依据、等级划分、认定方法及资质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咨询、子教育咨询、亲职教育(家长培训)等的专业人员。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2.1 家庭教育指导师 Family education teacher
通过教育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家庭学的理论知识,帮助家庭在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婆媳关系上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通过改变孩子的生活、学习习惯,建立孩子的德行和责任,帮助家庭幸福。
2.2 神经官能症 Neurosis
神经官能症又称神经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
2.3 五元家教法 Five yuan family education method
五元家教法是一个将理念、方法、心理、生活方式和亲子关系融为一体的系统方法,为父母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方法。
3 等级划分
3.1 等级划分
初级家庭教育指导师、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
3.2 等级划分依据
主要依据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的家庭教育相关的理知识、学历水平和工作经验等。
4 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技能要求
4.1 基本要求
爱岗位,尽职守。
遵纪律,守法规。
讲文明,守信誉。
好学习,勤钻研。
有耐心,爱孩子。
4.2 资质条件
家庭教育指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心理学或教育学相关专业。
——善于沟通和交流,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对家长和孩子进行相应的指导。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具有身份证明、健康证以及具有与等级相适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技能。
——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4.3 技能要求
4.3.1 初级家庭教育指导师
4.3.1.1 了解国内外家庭发展的情况。
4.3.1.2 掌握家庭教育的相关理论,如:精神分析理论行为主义理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科尔伯格的道德理论等。
4.3.1.3 了解家庭教育的主要方法,如:自我教育法和反复训练法;层次目标法和行为契约法;及时纠正法和持之以恒法;家庭环境熏陶法和家校合作法等。
4.3.1.4 了解家庭教育的基本内容:学知、人文和生涯教育;生命、生存和生活教育。
4.3.1.5 关注国家关于婴幼儿、幼儿、小学生、中学生以及高中生生活和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
4.3.1.6 熟练掌握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
4.3.1.7 能够发现孩子异常行为,测评孩子存在的异常现象
4.3.1.8 能够指导家长培养孩子生活和学习习惯。
4.3.1.9 掌握对孩子进行注意力和记忆力开发的方法和技巧。
4.3.1.10 掌握家庭教育中的安全教育。包括:居家安全、外出安全、自然灾害中的安全问题、预防对孩子的人为伤害等情况。
4.3.1.11 指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的爱心和责任心等德育方面的教育。
4.3.1.12 能够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中的体育、劳动育与美育等方面教育的关注。
4.3.1.13 对0-3岁婴幼儿的家庭教育做指导:
——了解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
——能够明确表达母乳喂养对婴幼儿的健康发展的好处。
——规劝父母多让婴幼儿接触水、阳光和空气。
——能够引导婴幼儿进行爬行活动。
——支持婴幼儿“涂鸦”、拆卸行为
——培养婴幼儿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的方法和措施。
——培养婴幼儿动作灵活和协调性的方法
——掌握与婴幼儿进行语言交流的技巧。
——指导父母对婴幼儿进行适当的“早期阅读”
——指导父母正确应对婴幼儿的“第一反抗期”
——指导祖辈家长教养孩子
——掌握常见疾病的家庭护理
4.3.1.14 对3-6岁幼儿的家庭教育做指导:
——指导家长帮助幼儿度过入园适应期。
——策划家庭体育活动促进幼儿体质发展。
——指导家庭培养幼儿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
——依据幼儿年龄特征进行智力开发。
——保护并满足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的方法。
——为幼儿创造与他人交往的机会。
——通过亲子游戏建立幼儿良好个性。
——增强幼儿的抗挫能力的方法和技巧
——提醒家长注意营养保健和合理膳食。
——指导家长做好离园与入学的衔接。
4.3.2 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
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除具备初级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
4.3.2.1 能够分辨心理学与家庭教育 、社会学与家庭教育 、教育学与家庭教育的相通和不同之处。
4.3.2.2 指导家庭预防和纠正孩子的异常行为。
4.3.2.3 指导家长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
4.3.2.4 指导家长创建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
4.3.2.5 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观察力和思维力的开发。
4.3.2.6 能够熟练运用五元家教法
4.3.2.7 引导学习方法和人际关系交往的指导
——学习方法指导:学习动机指导、学习情绪指导、学习行为指导、学习能力指导。
——人际交往指导:人与社会、人际交往的基本理论、人际交往指导。
4.3.2.8 对小学生家庭教育做指导:
——指导家长帮助孩子迈好入学第一步。
——指导帮助孩子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引导家长激发和维持孩子的学习与活动兴趣。
——鼓励家长通过社会实践扩大眼界、增长阅历。
——指导家长关注孩子青春前期的变化。
4.3.2.9 对初中学生家庭教育做指导:
——指导家长科学对待青春期孩子的生理、心理变化。
——能够提高家长对孩子的睡眠、营养和用眼卫生的重视。
——引导孩子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能够使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学习成绩。
——指导家长培养孩子正确使用网络。
——能够使正视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能够重视对孩子独立自主能力的培养。
——引导孩子做个合格小公民
——引导孩子作出适合自己的升学选择。
4.3.3 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
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除具备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
4.3.3.1 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开发。
4.3.3.2 指导家长逐步对孩子进行自我意识、气质、性格等个性的培养。
4.3.3.3 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地培养孩子的兴趣、情绪、情感和意志品质。
4.3.3.4 引导家长以正确的方法爱孩子。
——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
——表扬与批评的艺术
——与孩子交流的艺术
4.3.3.5 能够对不同学龄阶段的孩子进行过渡指导。
4.3.3.6 根据孩子和父母的性格特征制定相对应的家庭教育计划。
4.3.3.7 能够矫正孩子的非正常行为。
——人格障碍的矫正:偏执型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强迫型人格障碍、自恋型人格障碍
——神经官能症的矫正: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
——不良行为的矫正:吸毒行为、犯罪行为、吸烟行为、早恋行为、网络依恋行为
4.3.3.8 对高中学生家庭教育作指导(15-18岁)
——指导孩子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指导孩子学会与异性交往。
——指导孩子在学习中取得成功。
——指导孩子在生活中学会负责。
——指导孩子确立正确的消费观,学会理财。
——加强“珍惜生命教育”,培养健康人格。
——指导孩子在网络面前不迷失自我。
——指导孩子理性面对高考 、树立理想。
——指导孩子高考志愿规划。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培训、考核及证书颁发

A.1 培训学时安排
初级总学时不少于8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70学时、实际操作10学时;
中级总学时不少于56学时。其中理论学时40学时、实际操作16学时;
高级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理论学时32学时、实际操作8学时;
A.2 培训教师
大专以上学历、心理学或教育方面专业,从事家庭教育指导、育婴师、青少年教育指导和生涯规划师等相关行业三年以上,并取得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可担任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教师。
A.3 考核
A.3.1 笔试
初、中、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考核须分别包括标准中5中关于知识要求的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min。
A.3.2 实际操作考核
初、中、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考核须分别包括标准中5中关于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的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min。
A.4 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即可以申请获得初、中、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A.5 管理原则
A.5.1 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和管理
A.5.1.1 培训师资
    培训机构教师需具有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5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或从事多年心理学、家庭教育和生涯规划等方面研究、教学的工作,并取得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
实行专业培训制度,家庭教育指导师按照专业课程完成规定教学课时的理论培训与实操训练。
培训教师负责专业课程的考核工作。
A.5.1.2 培训教程
相关行业组织机构制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教材。
A.5.1.3 培训场所
培训场所应为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标准教室。
A.5.2 实行考核制度。
建立专业题库,实行考试制度。
A.6 考评员
A.6.1 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认定实行考评员制度。考评员需经专业培训与考核。
A.6.2 考评员可承担初、中、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理论培训和考评。
A.6.3 考评员需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考评工作接受行业组织的监督与管理。
A.6.4 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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