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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园长岗位技能要求(征求意见稿)

职业园长岗位技能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园长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依据、等级划分、认定方法及资质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专业从事幼儿园经营管理的等的职业人员。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2.1 职业园长 Professional director
职业园长是实现从“事务型园长”、“管理型园长”向“经营型园长”的转变,走上职业化之路,真正成为职业化园长。
2.2 幼儿园保教   Kindergarten preschool education
在幼儿园分管具体的保育和教育工作,配合园长管理幼儿园,其工作职责包括日常查班与指导、教师队伍的培养、保教工作管理、教研与科研工作等,每个部分都包括对开展工作的详实指导以及工作进展情况的相关评价。
3 等级划分
3.1 等级划分
初级职业园长、中级职业园长、高级职业园长
3.2 等级划分依据
主要依据职业园长具备的学历水平、幼儿园经营管理理论和实践能力以及工作经验等。
4 职业园长岗位技能要求
4.1 基本要求
爱岗位,尽职守。
遵纪律,守法规。
讲文明,守信誉。
好学习,勤钻研。
善管理,懂经营。
有耐心,爱孩子。
4.2 资质条件
职业园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其大专以上学历,或者管理学或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能够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热爱孩子,善于经营和管理、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4.3 技能要求
4.3.1 初级职业园长
4.3.1.1 了解幼儿园管理的学科性质与发展历程。
4.3.1.2 掌握幼儿园管理概念与管理科学。
4.3.1.3 能够严格把控幼儿园职能管理和过程管理。
4.3.1.4 能够将幼儿园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科学管理。
4.3.1.5 熟练掌握幼儿园课程安排。
4.3.1.6 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园管理制度,制定院长负责制、幼儿园岗位责任制等制度。
4.3.1.7 熟练掌握并实时关注国家和政府颁发幼儿园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4.3.1.8 制定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4.3.2 中级职业园长
中级职业园长除具备初级职业园长的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4.3.2.1 能够全面了解幼儿园保教的工作内容,监督并实施幼儿园保教的工作。
4.3.2.2 了解班级管理的工作特点,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班级管理。
4.3.2.3 能够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4.3.2.4 能够有效开展幼儿园课程管理工作,有条理地安排幼儿园课程开发的管理工作。
4.3.2.5 熟练掌握管理制度,制定幼儿园的组织机构与编制、幼儿园全园性制度和部门性制度。
4.3.2.6 能够严格有效地对幼儿园环境安全、卫生保健等方面进行监管。
4.3.2.7 能够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4.3.2.8 具有事故防范与处理能力。
4.3.2.9 能够创设积极向上的精神环境和物质环境。
4.3.2.10 能够有效开展家长工作,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4.3.3 高级职业园长
高级职业园长除具备中级职业园长的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4.3.3.1 能够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教学、安全保健卫生等计划。
4.3.3.2 创建具有凝聚力的幼儿园管理和教学文化、活跃的幼儿生活和学习文化。
4.3.3.3 能够组织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
4.3.3.4 能够有效协调幼儿园与社区的公共关系。
4.3.3.5 能够正确处理幼儿园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媒体的公共关系。
4.3.3.6 能够对幼儿园工作评价进行管理,设计科学合理的幼儿园工作评价,能够熟练应对幼儿园工作评价中遇到的问题。
4.3.3.7 能够树立幼儿园的形象,对幼儿园品牌进行管理。
4.3.3.8 能够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
4.3.3.9 善于学习,不断提升教学理念,能够嫁接国际先进教学模式与标准化管理,提升幼儿园整体教学质量。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培训、考核及证书上颁发

A.1 培训学时安排
初级总学时不少于8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70学时、实际操作10学时;
中级总学时不少于56学时。其中理论学时40学时、实际操作16学时;
高级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理论学时32学时、实际操作8学时;
A.2 培训教师
大专以上学历、有3至6岁幼儿托管中心或幼儿园管理经验,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幼儿园长资格证书,有管理团队经验的人士合作。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取得高级职业园长资格证书,可担任职业园长培训教师。
A.3 考核
A.3.1 笔试
初、中、高级职业园长考核须分别包括标准中5中关于知识要求的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min。
A.3.2 实际操作考核
初、中、高级职业园长考核须分别包括标准中5中关于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的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min。
A.4 职业园长证书
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即可以申请获得初、中、高级职业园长证书。
A.5 管理原则
A.5.1 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和管理
A.5.1.1 培训师资
    培训机构教师需具有高级职业园长资格证书5年以上或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幼儿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或幼儿教育、幼儿园管理等方面研究、教学的工作,并取得高级职业园长资格证书。
实行专业培训制度,职业园长按照专业课程完成规定教学课时的理论培训与实操训练。
培训教师负责专业课程的考核工作。
A.5.1.2 培训教程
相关行业组织机构制定的职业园长培训教材。
A.5.1.3 培训场所
培训场所应为满足职业园长培训需要的标准教室。
A.5.2 实行考核制度。
建立专业题库,实行在线考试或线下考试制度。
A.6 考评员
A.6.1 职业园长资格认定实行考评员制度。考评员需经专业培训与考核。
A.6.2 考评员可承担初、中、高级职业园长的理论培训和考评。
A.6.3 考评员需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考评工作接受行业组织的监督与管理。
A.6.4 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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