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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管理办法

    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

    会员服务细则

       一. 普通会员:

    1. 免费获得联盟会刊《新职业培训》杂志;

    2. 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行业性的研讨会、报告会、会展及沙龙活动;

    3. 优先优惠参加联盟组织的项目、产品推介活动;

    4. 享有每年度联盟优秀会员评选资格;

    5. 优先享受联盟提供的金融服务,帮助落实各政府基金、金融优惠政策;

    6. 优先优惠享受联盟提供的管理人才代理服务;

    7. 优先获得联盟提供的全方位宣传报道、媒体广告等优惠;

    8. 优先申请成为联盟的基地(实训基地、培训基地、产业推广基地);

    9. 优先参与联盟承接的政府项目(如:项目申报、委托调查、委托培训、委托新职业项目评估、开发、推广等);

    10. 优先参与联盟引进的国际培训项目合作;

    11. 优先参与制定的联盟组织的新职业标准体系、课程体系开发;

    12. 优先享有新职业培训项目鉴定认证服务(如:职业能力测评、培训);

    13. 优先参与联盟组织的各种就业推荐活动;

    14. 参加会员大会会议,年会等活动;

    15. 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6. 优先获得联盟组织的企业维权帮助;

    17. 优惠获得联盟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的企业诊断、内训等顾问服务;

    18. 公司遇到经营危机时,可获得联盟各方资源支持,由联盟协助进行危机公关;

    19. 优先优惠获得联盟掌握的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企业负责人专访报道;

    20. 获得联盟推介和政府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对话交流,反映企业呼声。

       二. 理事权益:

    1. 享受会员的所有权益;

    2. 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行业评选及行业排名活动;

    3. 免费获得联盟会刊软文宣传报道或产品广告宣传一次;

    4. 协助主席、副主席开展联盟日常工作;

    5. 出席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并检查上述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6. 参与联盟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

    7. 优先由联盟推荐参与每年全国的各类评选及我会『优秀会员』评选;

    8. 优先优惠获得联盟掌握的主流媒体公益广告资源;

    9. 可优先申请成为相关主题论坛的联合主办单位;

    10. 单位负责人及子女出国留学、移民的免费咨询,如成功签约享受标准价格的8.5折优惠;

    11. 优先提供政府人脉资源和专家资源对接。

      三. 副主席权益:

    1. 享有理事的所有权益;

    2. 免费获得联盟网站和自媒体和杂志的专访;

    3. 优先获得联盟向政府部门推荐诚信企业评选及参政议政推荐;

    4. 协助常务副主席领导联盟开展日常工作;

    5. 代表本行业与政府领导、有关机构以及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和交流;

    6. 以联盟领导身份,出席各项重大活动,并参与接待和座谈;

    7. 享有联盟较高荣誉,成为行业龙头和表率之一;

    8. 成为联盟论坛、展览等活动的策划执行机构,直接参与决策和运作;

    9. 获得联盟提供的各类商务考察的机会;

    10. 优先获得联盟组织的行业排行榜评选资格;

    11. 当中央、省、市领导视察联盟工作时,可获得参加联盟组织的接待及交流对话活动;

    12. 可免费获得由联盟提供的行业专题报告;

    13. 可优先获得联盟推荐参与联盟接待的国内国际洽谈合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
    邮箱:info@newjobs.org.cn
    010-51295429
    周一至周五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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