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委会申请指南

成立专业委员会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联盟专业委员会的主申请单位的法人为专业委员会的第一负责人。其企业应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并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2.专业委员会应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申请时需附证明材料)

3.专业委员会需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专业委员会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专业委员会需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符合条件的活动资金。

6.主发起单位应邀请5-8家单位作为共同发起人,成立筹备小组,并筹备专业委员会各项事宜。

7.筹备组需招募其他会员(原则上不少于30家)作为专业委员会初始会员。

二、准备:

1.阅读联盟章程

申请单位在入会前,须先阅读《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章程》。

2.阅读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申请单位在入会前,须阅读《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3.填写联盟备案表

主发起申请单位填写《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备案表》。

4.会员登记表

发起单位申请单位填写《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会员登记表》。

5.上会表

由申请单位填写《上会表》,专委会主发起人填写《上会表》内容,阐述发起成立专业委员会必要性,及发起单位负责人拟任职务,专委会运营模式及发展方向。

三、发起:

1.主发起人(主任委员1名)

2.由专委会发起会员单位(5—8家)填写《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会员登记表》。

3.拟邀会员单位30家

专业委员会成立时,原则上需至少有30家准备加入的会员单位,新加入的会员单位需认同《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章程》、《北京新职业技能培训产业联盟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以及《上会表》中所阐述的专业委员会发展方向。

四、筹备:

1.筹建申请

主发起申请单位向联盟递交《筹建***专业委员会的申请书》。

2.筹建批复

联盟审核筹建申请及相关备案材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下发准予筹建批复函。联盟与主申请单位签订《关于***专业委员会成立的协议》,规定分支机构人、财、物具体管理办法。主申请单位协同发起单位共同参与专业委员会筹建工作。

五、成立:

1.申请成立

主申请单位提交《***专业委员会成立申请书》。联盟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呈报北京市民政局备案,批准成立专业委员会,并授牌。

2.召开成立大会

联盟专业委员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并邀请联盟主要领导或秘书处负责人参加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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